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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今年八月,未能當上監察院長的沈富雄向馬政府提出內閣改組的建議,同時點名新聞局長史亞平不適任,應由曾擔任馬競選總部發言人的蘇俊賓接手。當時馬英九與劉兆玄皆信誓旦旦力挺史亞平,然而在四個月之後,馬、劉還是抵擋不了民意壓力與史亞平扮演政府化妝師不力的指責,匆促宣布「史下蘇上」。

史亞平的下台,除了對新聞局業務無法完全上手之外,對馬政府的形象包裝也出現問題,當然部分原因受限於馬政府兩岸政策的鬆綁,致使其上任不久就同意香港鳯凰電視、澳門澳亞衛視進入台灣,此兩家媒體中資背景明顯,立場偏向北京。史亞平核准其進入台灣後,雖然可視為國民黨的氣度與維護自由傳播的精神,但卻難以向民眾及許多獨派在野人士交待。

蘇俊賓上台,同樣地面臨相同困境,這是立場問題;再者,新聞局的結構與制度,仍舊會對新的局長帶來諸多困擾,特別是角色定位,到底是作為政府發言人、還是媒體的監管者,還是兩者兼具,有著裁判兼球員的雙重身分,都會讓人對新聞局的功能產生模糊。

民進黨政府時期,曾編擬「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其中包括新聞局的重新定位等,可惜到今天仍無疾而終。當年民進黨是國會少數,提出新聞局業務整併被藍營認為要裁撤該局而予以反對。

但是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後,新聞局已失去監管廣電秩序的權力,卻還擁有「輔導廣電產業」的業務,等於是拿著資源去輔導媒體,被認為並不適合。民進黨時代的新聞局長鄭文燦比喻,這種情況就好比新聞局「一手胡蘿蔔、一手棍棒」,不符合民主政治。

目前新聞局有八大處,在國外還設有六十五個單位,是六十幾年來政府逐步擴充的結果。例如電影檢查處原屬內政部,因發生醜聞而改歸新聞局管轄。中美合作的農業復興委員會裁撤時,它的電影製作小組由新聞局接收,後來就變成廣播電影處。然而這些業務分配,今天看來已不合時宜。

曾是民進黨政府的新聞局長蘇正平表示,所有西方民主國家的政府,不管是像美國在白宮及各部會設新聞秘書或公共事務室,或是像英國或德國在首相或總理府下設類似新聞局的機構,他們的主要工作都是負責輿情蒐集以及國內政令宣傳,還有與媒體溝通的工作。

「大部分國家的國際宣傳是擺在外交部,但像德國、奧地利、比利時、以色列等,新聞局也都負責國際文宣。」蘇正平認為,這些民主國家的新聞局都不會去管或輔導廣電、出版或電影等事業,「台灣新聞局的這些業務都是戒嚴時代的殘餘,應該儘快分割到它們應屬的部會去。」

鄭文燦表示,在他擔任新聞局長任內,已經將新聞局的任務作清楚調整,NCC扮演著管理與監督的角色,新聞局則扮演媒體產業的輔導者。雖然新聞局肩負政府行銷與國際宣傳的任務,但他還是終止「置入性行銷」與「集中採購」的計畫。

鄭文燦指出,民進黨時代計畫將新聞局的廣電處、出版處與電影處分割出來,歸入未來成立的「文化部」;國內處、視聽處等部分業務,劃歸公共事務部,一併納入行政院本部;而國際部、資訊處與部分視聽業務,則移到外交部,成立「國際傳播局」,不過這樣的構想並未在立法院通過。鄭文燦表示,民進黨當年已經為新聞局業務做重新規劃,至於未來怎麼作,還是要看執政者。

另外,過去民進黨時代的局長如葉國興、謝志偉等,與在野黨溝通不良,就曾有人建議新聞局的角色,直接透過立法院修法,明定新聞局以國際宣傳為其唯一業務,不得假借任何名義對國內宣傳;或者,複製美國的制度,把國際業務與人員劃給外交部,增設一位常務次長層級來專門負責。

早年威權時期,新聞局的國內事務簡單易辦,很多局長來自外交體系,工作主要是國際宣傳。隨著國內政治的民主化,近二十年來,新聞局工作的重心逐漸轉移到國內事務,許多新聞局長對國際宣傳已顯得有心無力。再者,以宣傳為主,新聞、出版、廣電為從的組織結構,也可以從歷任新聞局長的背景看出來。

新聞局長是政府發言人,又是大眾傳播事業的最高行政主管,歷任局長除魏景蒙係新聞界出身外,其餘皆來自黨政單位,即將上任的蘇俊賓亦然。顯然地,政府發言人的角色遠比大眾傳播事業主管的角色重要。因此,使政府發言人能夠更名正言順,則調整新聞局的組織結構是必然的,以國民黨在國會的多數,不論是新聞局的重新定位,或是整個政府組織的全新改造,都應該是「馬上」可以做的。

<2008.12.25刊載於新新聞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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