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彥謀

2010年7月陸續爆發法官貪瀆案,紛擾數月後,前司法院長賴英照請辭下台,馬英九總統於10月提名律師賴浩敏與政大教授蘇永欽為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當時民間司改團體對賴、蘇二人進行民間審查時就提出,應該嚴肅考慮納入「人民參審制」,以防杜貪瀆法官與恐龍法官橫行。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台灣社會不信賴司法早已經是社會共識,與其在千瘡百孔的職業法官死胡同找不到出口,就應該要歸零重起爐灶,這是司法重生的契機。林峰正認為,英美傳統的陪審團制度在晚近也有不同的變形,日本於2009年5月開始採用的國民裁判員制度即為顯著的實例,就連南韓也在2008年引進人民參審制,促進審判公開透明,抑制法官失職濫權。

 

然而,對於司法院回應人民司改期待所推出的「觀審制」,林峰正明確表達反對意見,他認為,人民可以進入法庭旁聽早就司空見慣,現在弄出觀審制完全了無新意,祇是面對司改問題的拖延戰術。

 

再者,他亦指出,既然觀審制與所謂的參審、陪審,都要耗費幾乎相等的人力、物力與資源,政府應該將人民參與審判的權力提高到能夠直接參與審案,而非像觀審制祇有建議、沒有決定權。

 

至於司法院認為參審與陪審可能有違憲之虞,林峰正批評,「不知道為什麼司法院都要拿違憲當藉口」,「如果台灣是民主國家,憲法是民主憲法,則憲法的權力來源就是人民,人民既然有權賦予法官獨立審案,當然就有權力將此審判的權力從法官手中收回,改由人民直接行使」。

 

他舉例,日本引入國民裁判員制度,也曾經有反對人士認為有違憲疑慮,但後來在沒有修憲的情況下克服。林峰正表示,要解決貪瀆法官或濫權法官的問題,就要在法官進、退場機制中予以法制化,類似觀審制的建立是完全沒有效果的。

 

他也提到,司改團體多次在不同場合呼籲司法院要盡速推動「法官法」立法,包括法官的錄取、養成與評鑑機制,也提出人民參審的構想,但是,「司法院連法官進退場機制都不願意談了,更不用說接受司改團體所提的人民直接參與審判」。

 

顯然地,司法院好不容易推出觀審制,卻還是不被司改團體接受,未來後座力如何尚待觀察;但若如蘇永欽所言,任何改革都尚未定案,則可以想見官民之間的拉鋸勢必會更加激烈。

 

<2011.05.12刊載於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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