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彥謀

核四出了甚麼問題,到底哪時候完工、還要追加多少預算?如果專家告訴我們,「核四完工遙遙無期,再追加多少經費也是枉然」,你會不會憤怒?

3月20日,監察院針對核四提出兩項糾正案,提案監委陳永祥痛批,核四執行的問題是「邊做、邊看、邊改、邊拆、邊學」,「無人監督、無法監督」,品質安全淪為「自我感覺良好」,代價「無法估計」;監委馬以工除以「喪權辱國」形容核四復工之採購方式,更預言「後續增加(經費)勢必難免」。

相關人士指出,核四基本上已經變成政治問題,這從前年五都選舉至今年總統大選,反核與擁核人士就在「非核家園」議題上激烈交鋒。有反核人士坦言,若政府執意要興建,他們莫可奈何,但續建的前提是每個環節的安全檢查與測試都過關,最好是停工檢測;但現在台電不僅做不到,卻還在浪費百姓的稅金,很多錢根本是石沉大海,更看不到完工的曙光。

監院糾正對象雖是經濟部與台電,然而原子能委員會的角色似乎被輕忽,其在核四的問題亦不小。3月14日,立委蔣乃辛在國會拿出台電先前完成的核四安全總體檢討報告,結論為「無重大或立即之弱點,本廠試運轉測試完成後,應可安全運轉無虞」,質問原能會主委蔡春鴻是否相信,蔡回答:「我不相信!」

這確實耐人尋味,原能會不相信台電的說法,但是原能會定期召開的「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會議,去年底副主委黃慶東在多數委員反對下,不願表決地即作成「核四續建」的結論,引起包括立委田秋堇等在場人士譁然,咸認原能會「先射箭、再畫靶」的方式,是掩耳盜鈴的做法。

甚者,黃慶東當時脫口而出,「麥啦!麥啦!表決下去會出人命的!」立委鄭麗君質詢蔡春鴻時公布會議內容指出,這種漠視專業與地方人士意見的蠻橫作法,與隱匿禽流感如出一轍,「是許天來事件的翻版」。

事實上,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由原能會代表、專家學者、機關與民代、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代表組成,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可以做成決議;會議結論供原能會參考,但不代表原能會的立場;祇是,原能會迴避讓委員的意見以結論方式出現在報告中,的確惹人非議。

根據鄭麗君公開的會議內容,委員之一的崔愫欣對於黃慶東裁示「工程繼續往前推動」,表示反對並認為不符合議事程序;黃慶東說,「今天這事情不適合拿來表決,我必須要非常明確地講」,崔愫欣說,「那至少要讓每位委員講到自己最後的結論」;黃慶東則說,「這樣要講到幾點?」

黃慶東又說,「我會給你機會,如果你不認同(推動續建的裁示),那把你的意見通通提出來,那怕是再厚,我都會放在會議記錄當附件」;崔愫欣提出質疑,「有不同意見就不會有結論啦」,黃慶東反駁,「怎麼不會有結論,我剛不是裁示讓工程繼續往前推動。」

其實,去年八月該委員會通過陳慧慈所提─「台電如無法在10012月底前具體解決核四之計提出的7個問題,核四工程應暫停施工的建議案」,不過相關單位似乎未加以重視;此外,該次會議亦通過林宗堯所提,由能能會編列預算,在全國各大報紙刊登「核四論」、「核四之計」全文的建議案,然而原能會以「預算受限,本案不可行」作為回應,亦讓在場人士瞠目結舌。

由於五千字的「核四論」頗具震撼性,清大核工出身的林宗堯坦言自己並非反核人士,直言「核四如果停工,會造成損失;但不停工,就是虛耗」;以專業及敢言著稱的他,在去年辭卸該委員會委員一職,另一技術型委員陳慧慈亦以「江郎才盡、建言完全不被重視」等因素,打包走人。

相關人士質疑,馬政府現在的問題,就是「隻手遮天」,對爭議性政策已有底案,對外卻表現出尊重專業與民主的姿態,把熱心人士搞得團團轉,最後再賞他們兩巴掌,「諮詢或專業會議竟不做結論、也不敢表決」,繼續下去,「核四沒完沒了,人民繳的稅金還要肉包子打狗嗎?」

 

監委提出核四糾正案之違失內容簡要

提案人/項次

林鉅鋃、馬秀如、李炳南、

馬以工、陳永祥

陳永祥、馬秀如

履約爭議及施工管理問題層出不窮,又未採統包模式興建,致835項採購標案界面複雜,發生履約爭議,影響計畫執行效能與進度。

經濟部成立「核四計畫再評估委員會」,未採納專家及台電專業建議。

經濟部預設立場在先,缺乏政策擔當在後,確有可議。

核四商轉日期一再展延,已逾11年仍無法確定,工程經費暴增超過6成,由1,697億餘元增至2,736億餘元,後續增加勢必難免。

台電在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當日,即由公司高層以口諭方式擅自傳達停建。

國外廠商部分,僅由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計畫工程師署名,倉促發函指示廠商無限期停止契約執行,有違行政常規,行事草率。

任意變更服務費用計算方式,將原「總包價法」修改為「成本加公費法」,逕行承擔履約風險,服務費用暴增,超支高達3,138萬美元,卻仍有多項工作尚未完成。

核四工程未採統包辦理,又無總顧問協助整合數百件標案複雜施工界面;未來核四是否安全運轉受質疑。

未妥適控管核反應器契約設計時程,審核品質欠佳;徒增10億餘元鉅額公帑支出。

核四再評估及停工110天造成採購作業延宕。

復工後陸續遭遇廠商倒閉、砂石供應短缺、兩波原物料價格大幅上漲等影響,使履約爭議惡化及責任難以釐清,核四工期至少延宕89個月。

輕忽核四廠工地防颱措施,災情應變及處置過程欠妥,致二號機反應器設備遭颱風豪雨溢淹,損失近2億元。

核四110天停復工,僅計入復工後直接增支經費及使用高價火力發電之機會成本,損失達1,870億元。

資料來源:監察院  整理:李彥謀

 

 

<2012.03.29刊載於1308期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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