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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謀

台電虧損問題,絕非解決與民營電廠的不平等條約就一勞永逸,台電第一階段與四家民營電廠協處方案,其一是電廠的設備使用率若超過40%,超出的部分,台電僅支付燃料費用,不給發電利潤;其次是星能、國光及森霸等三家電廠的售電價格計價公式,公式中的貸款利率項目,從7%降至4%。

產業界質疑,台電未處理保證收購的問題,以目前台灣備載電力已達安全容量時,是否還有必要全盤收購民營電廠的供電?

另一個問題是,這些當初因缺電而雨後春筍的IPP,原本是要用來彌補限電的危機,倘若核四興建完成且營運,台電與其所簽25年合約將如何善了?但是核四不斷追加預算,完工卻遙遙無期,台電是否玩兩手策略,左右逢源?或者是反證在25年長約到期前,核四永無完工的一日?

民營電廠的申設,要回溯至1991年至1994年間,台電的電源開發(興建發電廠)計畫,因民眾環保意識抬頭,頻遭抗爭而受阻,導致供電備用容量率僅五%,與較為合理的15至20%相去甚遠,台灣地區當時無預警限電數十次,影響到經濟、社會與民生至鉅。

時任總統李登輝,希望台電能民營化提高績效,但是阻力不小;李登輝後來再提出「電業自由化」做為代替,希望引進競爭,讓民間參與發電市場,藉由提升發電廠的經營效率,降低發電成本。經濟部於1994年公布「開放發電業作業要點」,啟動民營業者加入發電行列的時代。

當時還是國民黨執政時期,面臨到民進黨對政治版圖的競爭,與商界關係頗佳的國民黨,引入民營電廠加入競爭是虛實參半,一方面希望藉由切割與出讓發電市場利益大餅,攏絡特定財團交換政治效忠。對財團而言,按照政府開出的條件,自建電廠穩賺不賠,又能有穩定的供電系統,若電業自由化,還可將電賣給民間。

然而,蓋電廠非同小可,需要龐大資金,若沒有雄厚的本錢,根本難以獲得政府的青睞。第一家申設通過的電廠,即是台塑的麥寮廠,它在1996年4月獲許可後,十二月就與台電簽約,但到正式商轉卻是兩年半之後。

第二家IPP是台泥的和平電廠,當年爭取28家銀行團聯貸案,共322億7000萬元,知情人士指出,「銀行之所以願意巨額貸款,當然是看在政府保證收購,確保電廠財務穩定的前提」,鑑於政商共生鏈的關係,政府勢必要扶植民營電廠。

以中信辜家的實力,尚需銀行團聯貸,遑論一般企業。經濟部在第一階段開放民間興建電廠時,四家電廠背後,都是赫赫有名的財團,除麥寮及和平電廠外,另兩家分別是長億集團的長生電廠、遠東集團的嘉惠電廠。至於第二階段僅通過一家申設的新桃電廠,屬於張榮發的長榮集團。

相關人士指出,開放民間投資電廠的原因之一,除了民眾環保意識抬頭外,過去台電興建電塔或電廠,只能徵收電塔下方的小部分土地;雖然民營電廠也遭遇到不小阻力,尤其民進黨執政的縣市,亦常與抗爭民眾同一陣線,但是財團的處理方式大手筆,可以一次將電廠周邊近百米土地收購,回饋金又高,當地居民的反彈力道小,電廠興建較容易。

民間企業申設電廠能夠抵擋民眾抗爭,在於民營電廠已經投入資金,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對於地方反彈,可以引入黑、白兩道為其解決問題,例如某財團在其勢力當紅時,即以此手段排除萬難,反觀台電則沒有這種本錢。

台灣政商關係本就複雜,民主化過程中,商界擺脫過去威權時代的隱晦,逐漸放大動作透過政界擴展事業版圖,只是政府給予大財團方便,財團在政黨需要競選經費時,政治獻金也會源源不絕;亦有消息指出,政府與IPP簽約時,皆不能排除佣金與回饋的比例,只不過,這些有弊案疑雲的內幕,連台電資深人士也說,很難找得到確切證據。

由於IPP購售電的利潤相當高,往往有數十億至百億元,誰主政都會被白花花的銀子給迷惑,不會輕言改革。電業是項高技術的工程,台電又是台灣獨占事業,高級技術官僚退休後多能安排至民營電廠任職,台電的主事者等於掐住台灣政經的咽喉,只要供電不順暢,民怨的怒火不無傾倒政權的可能,政黨對於台電只能收編,不能蠻幹。

1999年,政府開放第三階段IPP設廠,星能、森霸、國光等三家取得籌設許可,但是國民黨卻在2000年3月總統大選輸掉政權,民進黨5月20日上台,立即面臨到理想與現實的掙扎。

時任閣揆的唐飛堅持核四續建與陳水扁總統鬧僵,導致下台,當年九月,台電與星能、森霸、國光等三家民營電廠相繼簽約;10月27日「扁連會」後還不到15分鐘,新任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核四停建,錯愕與驚訝聲此起彼落,在野的國民黨更展開對扁政府的罷免危機。

陳水扁在核四問題受到反核神主牌林義雄的極大壓力,張俊雄在10月31日「核四停建報告」中揭櫫民進黨對核電的宗旨:「疼惜美麗寶島,建立非核家園」。不論非核是不是民進黨的中心思想,然而其停建核四的政治操作,是經過「深思熟慮」,從賡續第三階段IPP申設的決策思維,就能看出端倪。

陳水扁甫上台時,將經濟部長之職交由主張核四停建、企業界出身、有「台灣艾科卡」之稱的林信義,但把督導台電的國營會,交由心腹大將林文淵接任副主委,掌握台電的相關營運,兩年後,林文淵轉任台電董事長,三個月後,再轉任台汽電董事長,前後在電力相關單位任職兩年半。

扁政府有策略地布局停建核四及支持民營電廠設立,自始就由嫡系人馬進駐於上級單位,除了能貫徹民進黨對電力政策的執行外,亦想透過扶植民營電廠,擺脫被國民黨掌控以久的台電牽著鼻子走,甚至希望透過電業自由化,讓台電在諸多民營電廠的夾殺下遭到淘汰。

重點是,要扶植IPP,必須停建核四才有說服力,讓第三階段成立的IPP加入營運,做為電力缺口的彌補之道;但是停建核四聲明才發出,就面臨扁政府難以想像的風暴。當時台塑領導人王永慶還加入扁陣營,搖身一變成為反核急先鋒,但是商人看準的是商機。對扁政府而言,核四風暴的重創,遠非IPP能夠彌補的。

2005年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將電力備載容量由20%降至16%,每年替國庫省下400億元,但他卻核准第三階段的第四家民營電廠星元籌設,台電於2006年9月蘇貞昌任閣揆時與其簽約,此案在去年有監委提出質疑,為何電力充足還開放設廠?

台電官員透露,這並非台電所能決定,他轉述當時主管單位─能源局長葉惠青的說法,「這是上面的決定」。台電業務處副主任蔡志孟說,備載容量的高低,與經濟成長率息息相關,目前備載容量超過20%,與金融海嘯過後,經濟成長率偏低所致,造成備載容量提高。

攤開四家台電與中油轉投資IPP的主要股東,幾乎都是熟面孔,國內企業包括中華開發、兆豐銀行與台糖公司等,在扁政府時代都與執政黨關係良好;其他股份還有日本企業持有,這些企業曾在中國投資民營電廠失敗,肇因於法令不明,台灣則是法治國家,一切照合約走,獲利相對穩定且可以預期。

蔡志孟指出,台灣的電業自由化還不完整,照道理,電業應包含發電、輸電與配電,但民營電廠只發電、無法輸電及配電。台灣的輸配電線路網已由台電安裝完成,民營電廠只能把電賣給台電,再由台電輸送到用戶,與日本的民營電廠不盡相同。若電業自由化,民營電廠必須架設與台電同樣的輸配電網路,否則就要向台電租用,這些都有值得探討之處。

一位台電官員表示,「IPP購售電問題,不論藍、綠誰執政,都無力解決這個問題」,施顏祥自扁政府時代起就是經濟部要員,對民營電廠的問題也知之甚詳。其實,不是無力解決爭議,而是朝野對IPP各有不同的思考點,不只攸關政商關係鏈的結合,還有更實際的選票及政治版圖考量。

<2013.01.30刊載於1352期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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