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彥謀

內政部長葉俊榮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時說,估計可創造2兆7200萬元產值,目前粗估全國約有3萬4千多棟老舊建築物構造堪虞,有必要進行重建。這個所謂「老屋更新條例」草案中,在建蔽率方面等祭出優惠,但是最困難的點,被認為是需要「全體所有權人」的同意。

老屋重建與都更相互排擠?

內政部本會期很勇敢地推出都更三法,除了老屋重建條例,還有全新的「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以及外界相當期待的「都更條例」整版修正。原本在上會期臨時會,蔡英文總統希望能排入相關都更法案,不過未能如願。

民進黨召委姚文智極為配合內政部,只是審議並無結果,未碰觸到逐條審查的邊,看來葉俊榮期待本會期通過,在蔡英文第一任期的後3年發揮效應,確實還有一番挑戰。

其實,包括都更三法在內,難得藍綠口徑一致,希望能加速重建腳步,但是綠委趙天麟憂慮,老屋重建條例與都更條例是否互相排擠?葉俊榮說,兩者是相互銜接,但沒什麼必然的連結,老屋重建不適用都更機制,因為都更要有一定規模,還涉及權利變換,但老屋重建沒有權利變換,規模也不像都更那麼嚴,小規模也可以。

大配套與小配套都是未知數

問題是,小規模的重建,未來面臨更大範圍的都更,已重建的老屋該何去何從,要住戶或所有權人在重建之後,再進行一次都更,他們願意嗎?說不定只是製造更多都市之瘤。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認為,不僅老屋重建缺乏配套,整體都更也是缺乏配套。

陳怡潔說,老屋重建不無面對到許多低收入戶者,政府是否在低利貸款方面與公股行庫會有備案,還是未知數;再者,重建後的使用坪數,是否足以補貼重建時的經費,也沒人可以打包票。重要的是,她提到,老屋重建應該先行,還是都市更新先走,或是兩者並行?因為這牽涉到整體都市計畫,特別是城市美學。

不過從葉俊榮的思考,他提到都市治理有兩個邏輯,一個是做好全面規劃往的前推動,一個是建立在個別問題處理上。危險及老屋重建目的是為加速改建,針對既有問題,直接一針見血處理,「已整合好的,要讓它先實現改建」。

柯P管理醜招牌不了了之

今年初,有則報導是老外形容「台北像貧民窟」,有網友也說,「南部像非洲」、「過了淡水河,應該會覺得來到第三世界」、「扭曲的政策法規造成各種扭曲的應對」、「貧民窟的外觀,全世界前幾名高的房價」。鐵皮屋多、招牌凌亂、外觀牆壁剝落,這些都是重建與都更的利基點,以台北市12個行政區,被形容見不得人的大概就有8、9個。

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就想管理「醜招牌」,但是沒有後續,即使做了,也是點的改善,沒有線與面的變革。參選過雙北市長的候選人,大多提出都更的政見,而且是大面積都更,這種理想很美好,但知易行難,內政部也知道全面都更寸步難行,只好先從個別做起,解決危險建築物,避免類似台南大地震維冠倒塌的悲劇。

有人質疑,蔡政府把都更三法的修法進程分開處理,尤其是老屋重建先行,會讓都更變得更遙不可及,所以即使國人都看好,卻沒有太大的興奮感,因為它畢竟沒有解決基礎建設的關鍵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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