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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台灣軍方在八八水災救災指揮調度上遭受批評,總統馬英九於八月中旬的國際記者會上宣布,救災將列入國軍主要任務之一。府院即刻研擬相關配套,包括「國軍救災條例草案」及「災防法」,其中前者將賦予國軍代位救災搶險權責,不須等待地方政府提出要求,就可介入救災,以全力降低天然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威脅與傷害。

前陸軍司令、現任國家政策基金會國家安全組召集人胡鎮埔將軍,親自參與執政黨有關「國軍救災條例草案」的研擬工作,他表示,這個草案的最大精神,就是賦予國軍參與救災工作是未來軍隊的重大任務,甚至籌畫組建「山地部隊」,也已是應該認真思考的時機。

胡鎮埔表示,過去的國土防衛,都是以較狹隘的觀點,去思索如何防禦外敵。長久以來的國防預算,大部分也都是依照這樣的模式,用來購買武器裝備、以及人事費用的維持居多,幾乎很少想到要去購置救災裝備。

不過,胡鎮埔認為,這並不能完全歸咎於國軍,因為在所有的法律裡面,祇有「災防法」第十五條提到,各級災害防救會報,應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實施相關災害防救。因為規範的較為模糊,並沒有對國軍有很明確的任務派遣。

胡鎮埔解釋,從經驗顯示,自然災害這種非傳統性的災害威脅,是遠勝於傳統安全威脅。目前兩岸關係的發展,短期之內要發生兵戎相見的情況機率並不高,反而是因為天災所需的救災頻率會增加。所以現在的國軍,應該建立一個廣義的國土防禦概念|就是軍隊不止是防衛敵人,更重要的是能應付天然災害。

「當天然災害發生時,國軍若能在第一時間投入救災,就能減少國人的生命財產損失,當這樣的概念建立起來之後,也會影響到未來國軍的建軍發展。」胡鎮埔認為,除了武器裝備,包括因應各種不同地形與情勢,所需的救災裝備,都要一併加以購置,也包括個人裝備與團體裝備在內。

這次八八水災,牽涉範圍甚廣,主管風災的內政部、水災的經濟部、土石流的農委會、山林保育的林務局等,都被檢討,但是卻缺少一個事權機關,使得相關部會都要檢討,但是誰的責任最大,始終沒有結論。胡鎮埔認為,這種情況下,國軍救災能量的建立,就顯得格外重要。

近日行政院也擬議設立「災害應變隊」,十分鐘到數小時不等即刻出動。胡鎮埔表示,國軍不但能夠應付打仗,即使緊急動員救災,也是相當有效率,目前欠缺的祇是裝備與訓練。再者,整合救援能量是很重要的,三軍部隊、警政署、消防署、以及散布的民間的救災資源,必須先能夠統整,才能發揮最大功效。

關於國軍救災條例草案,還必須等待立法院審議的三讀程序,一旦通過,將是往後國軍動員救災的法源依據;其次,草案的精神也將救災視同作戰,救災不利,依照陸海空軍刑法與陸海空軍懲罰法等相關法令去究責,救災有功,也須給予獎勵。若因救災發生傷亡,則依照有關撫恤規定辦理。此外,有關中央與地方的連繫,在草案中也有明確規範。

胡鎮埔也提到,未來政府不能等待災害發生才開始救災,應該建立預警系統,例如颱風警報發布後,有三十六小時的準備期,此時防災機制就應該啟動,並且展開災前的救災部署。尤其將國土按照作戰區劃分,每個區針對可能發生的山崩、洪水、土石流等,可預先調集相關部隊,甚至到可能發生災害地點作防災工事,或者隨時待命出動救援。

胡鎮埔以其擔任軍職數十年的經驗,有感而發的表示,「實兵山地部隊確實有設立的必要」。現在的山地部隊事實上是「山地後備部隊」,有三十多個連,但是每個連祇有一個人,也就是連長,是聘僱的,主要是用來保持部隊番號,遇有戰爭才動員編成。

「經過這次災變,我發現災害源頭來自於山地,包括國土保持與山林保育」,胡鎮埔說,在草案中,國土復育也將是國軍的任務之一,這時若我們有山地部隊,就由他們來擔任這樣的任務。特別是原住民的山地部隊,一來具有傳統特性,二則可以解決就業問題。平時擔任國土復育、巡山、淨山與監控的工作,災害發生時可在第一時間進行搶救,讓災害降低。

不過,所謂山地部隊的設立與否,還有一些疑慮與正反意見,有人認為國軍無法擔負多元尺度國土監測任務,應該還是要由常設「災害防救署」,在災害前後掌握災區範圍、地貌、微氣候等資訊,下達正確指令,指導國軍部隊投入救災。

正以軍事專業建言提供給政府的胡鎮埔,在國軍救災條例草案著墨甚深,將來若是國軍再成立一支山地部隊的特種部隊,幕後功臣定少不了胡鎮埔。

<2009.09.24刊載於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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