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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謀

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爆出某縣市長涉及採購弊案或工程圖利廠商案,而且案子一遭鎖定,就會是冗長而難耐的司法過程。事實上,縣市長涉及貪汙或索賄弊案等,古今中外都難以杜絕,台灣即使在戒嚴時期亦時有所聞。以近期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及的重建貪汙案,與過去一些重大官司案相較,其實都高明不了多少。

由於縣長掌握縣政資源,手握數十億至百億經費,包括轄內鄉鎮區之重大建設,縣長都有與聞權力,但是若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觸法。只不過,政客對此權位向來趨之若鶩,就算涉案或被栽贓的風險極高,大多想以身試法一番。然而,倘涉及官司,不論是否為烏龍,絕對會身心俱疲、縣長職位丟失、更難再起於政壇。

歷屆立委轉任縣市長中,任內涉及的官司案例,「最悲情」的當屬前南投縣長彭百顯,他的官司打了十年,並自承「耗盡最精華的十載」,最後無罪定讞,雖然不排除重返政壇,但是恐怕時不我予了。

許添財的案子可說「最烏龍」,他被控涉及海安路地下工程弊案,一審時判無罪,他還花了五年時間寫書,將整個案子過程敘明,書名為「水落石未出」,去年全案宣判無罪定讞,氣得許添財反告當初起訴他的兩位檢察官。

鄭永金的案子也算烏龍,他與雲林縣長蘇治芬的「璟美案」類似,是在雞鳴甫曉時遭檢調破門帶走,該案同樣拖了很久,地方皆盛傳是國民黨以此要脅鄭永金,不得在選舉時支持非藍營候選人,後來此案以無罪定讞。

「最離譜」的任內官司,以花蓮縣長傅崐萁與其妻子的假離婚案,堪稱經典。當初傅崐萁為了閃避他在立委時的幾宗掏空與炒股案,擔心縣長一職被解除,而使出的招數,最後被判離婚無效,不過刑期很輕,傅崐萁付罰金了事。

「最誇張」的官司,應該就是前苗栗縣長何智輝涉及的銅鑼案。該案纏訟經年,法官初判的刑期很重,何智輝在交保不久後就潛逃至中國,還在二審時行賄承審的四名法官,讓該案改判為無罪,檢警更在圍捕他時被脫逃,致引起社會公憤。此案因何智輝逍遙在外,至今仍未結案。

 

 

立委轉任縣市長之任內主要官司情形

泛藍

何智輝

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弊案貪汙。

銅鑼案更一審行賄四名法官案。

李炷烽

涉及金門縣政府考察弊案,被求刑八年二個月。

鄭永金

新竹縣府大樓OA家具採購弊案,後獲判無罪。

卓伯源

胞弟卓伯仲涉入縣府多項採購弊案。

傅崐萁

傅崐萁夫婦「假離婚案」有罪,分別被判刑六個月及四個月。

泛綠

林光華

涉嫌中國工商專校索賄案。

選舉賄選案。

彭百顯

九二一重建預算貪汙案,最高法院最後判決無罪。

林宗男

任內涉嫌工程綁樁,遭檢方搜索。

被控涉及砂石場牟利。

陳明文

被控涉及洩漏民雄污水廠工程底標、圖利特定廠商案,後獲判無罪。

大埔美香草藥草生技園區BOT案。

許添財

海安路地下工程被控圖利案,最後獲判無罪。

張花冠

勞務採購工程疑涉弊案,遭高雄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

整理:李彥謀

<2013.04.11刊載於1362期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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