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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由數個公民團體所組成的「兒少媒體監督連線」,年初公布二○一○年公認最「兒少不宜」的平面媒體。在十天票選期間,一○三八位網友中,近八成將年度「金芭樂」媒體獎,頒給了「蘋果日報」,原因在於其犯罪細節過於詳細,搭配模擬連續圖,會為青少年帶來不良的影響。

蘋果日報去年五月二十八日的頭版,用半版篇幅作合成影像,以台鐵復興號列車照片為背景,融合車廂中歹徒意欲性侵女高中生的動畫模擬圖,其逼真程度不僅是表情,連高中生的校服、書包樣式都一目瞭然;斗大的標題「什麼世界」、「高中女搭火車竟遭性侵」,再搭配半版鉅細靡遺的文字敘述,以及台鐵路線圖輔助說明歹徒的犯案過程,被批評像是一篇犯案指引手冊。

去年十一月初,立法院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規範報紙不得刊載描述犯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細節的文字或圖片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的內容,被稱為是「蘋果條款」,違者最重可罰五十萬元。

不過,因為草案未明確定義何謂「犯罪細節」,遭致媒體質疑未來報導社會新聞恐怕動輒得咎,且有侵害新聞自由的疑慮。內政部因此緊急叫停,先在去年底邀請媒體代表與兒少團體舉行公聽會先尋求共識,該草案也暫緩二、三讀。

當時與會的媒體高層代表,皆以箝制新聞自由為由,反對兒少法羶腥報導的修法,也對於草案中規定違法者應「下架」或「勒令停業」等措施,咸認應回歸由媒體自律來解決;但是兒少團體則堅持在電子媒體逐漸限縮的同時,有關新聞紙的限制也應該採同步方式進行為宜,雙方未達共識。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是講座教授何春蕤,卻在上周一場記者會上沉痛表示,保守婦幼團體正一步步以「保護兒少」為名,全面清除生活中的成人閱讀、成人觀影、甚至成人知識,使台灣社會空間正在「幼兒化」,加上NCC監控媒體,希望電視和畫面全面淨化成為「幼幼台」。

何春蕤也批評現在兒少法的修訂,企圖限制台灣民主自由基礎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最近一、兩年台灣的電視新聞已經充斥各種馬賽克,簡直很難看到完整的畫面」、「難道想把平面媒體都倒退到四十年前專事政令宣導、溫情倫理的中央日報」?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同時羅列去年十大性權事件,首先指出兒少法修正條文雖然尚未三讀通過,然而多年來以「兒少保護」為名,步步限縮大眾性權的風潮,終於進犯到新聞紙新聞自由的人權最底線。

再者,該協會認為,當NCC要說「開會」,就足以恐嚇電玩、電視台業者、當網路聊天室使用者隨時可能觸到「援交」、「一夜情」的文字獄地雷、當父母將要喪失讓子女接觸情趣商品、接受任何有別於兒少團體認可性教育的權利等,報業、以及所有身為閱聽的觀眾,確實需要擔心所謂「立意良善」的法背後,標舉的特定道德價值大怪獸,也將逐步擊潰新聞紙這最後一塊言論自由的堡壘。

對於「白玫瑰運動」發起抗議恐龍法官判決事件,總統府即發表聲明支持相關修法,法務部亦召開︽刑法︾研修會議達成修法共識,刑度直逼強盜、貪污罪。性別人權協會也批評,這是利用民粹扼殺冷靜反思辯論議題的空間,推動道德和法律的緊縮,如此重大的社會危險必須謹慎以對。

此外,對於將愛滋平常化,應該予以支持,然而從官方釋放出來製造社會恐慌的媒體訊息,也暴露其心態仍停留在標籤化、罪犯化感染者,令人懷疑防疫會有任何成效。對於性交易政策的討論,目前仍以管理、縮減和滅絕角度出發,鮮少以性工作者的角度,制訂能保障他們公平和安全的相關法令,僅對其特殊化與污名,增加以性工作謀生者生存處境的艱難。

至於校園同志,跨性別人士的職場自由,外籍配偶弱勢的人權,政府都未善盡保護之責。面對少子化,政府推動「青年安心成家專案」,但其實更應協助無力購置房地產的大部分弱勢民眾,提供居住權的保障,而非制訂各種圖利建商、將弱勢民眾驅逐出城市的政策。

還有陸軍女上尉連長的「濫吻」和「女女吻」,被陸軍司令部記過調職,協會認為這是反應了性污名如何提供藉口,讓管理的暴力硬行深入個人的私密空間。

兒少法修法會不會限制新聞自由,民間兩派各有說法與立場,這樣的鴻溝,政府顯然是該用點智慧了。

<2011.01.20刊載於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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