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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前立委邱毅影射高雄市長陳菊在凡那比風災當天泡湯,被控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一審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高雄高分院8日仍判無罪,其中誹謗無罪定讞,違反選罷法部分可上訴。

邱毅已合理查證且無實質惡意

邱毅被控明知陳菊是民國99年高雄縣市合併後第一屆高雄市長選舉候選人,利用凡那比颱風造成高雄淹水災情,散布陳菊當天下午沒進災變中心坐鎮指揮救災,卻去田寮一家溫泉會館泡湯的不實情事,意圖使陳菊不當選。邱毅另在報紙刊登懸賞廣告,影射陳菊當天有到田寮一家溫泉會館泡湯,涉嫌違反選罷法及誹謗罪。

高雄高分院宣判,合議庭對一審判決認事用法妥適,應予維持,誹謗罪部分不得上訴,違反選舉罷免法部分,檢察官須合於法定要件才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隨後發布新聞稿說明判決理由,合議庭指出,凡那比颱風來襲當天下午,高雄市區不斷傳出嚴重災情,陳菊身為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卻未在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協調救災工作,當天下午她在何處做何事,備受社會及輿論關切,邱毅對此提出質疑及評論,屬公共議題,亦屬可受公評事項。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當天下午陳菊是否在田寮泡湯屬陳菊應向市民說明的問題,不能以邱毅未能掌握確切證據,而認有虛捏事實誹謗之故意。何況邱毅已盡力向多名證人查證後,才公開發表這項言論,查證義務程度已符法律要求;若認邱毅查證至此仍不得發表,毋寧過度限縮言論自由的保障,恐造成寒蟬效應。

合議庭表示,邱毅既經合理查證並無實質惡意,難認為構成誹謗或違反選罷法。

高市府:邱毅「指花為蕉」形象已有公論

高雄市政府在該案宣判後,發布新聞稿強調,邱毅「指花為蕉」的公眾形象社會早有公論,市府不予置評。雖肯定檢方的調查與上訴,已證明陳菊市長當日並無離開市區,還陳菊清白,但仍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與擔憂。

高市府稱,邱毅於2010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在電子媒體上不實指稱「陳菊市長於2010年9月19日凡那比颱風來襲造成水災之際,前往田寮泡冷泉」,而同年雄檢經過調閱陳菊的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錄影帶等資料後,已在對陳菊不起訴處分書中,證實此言純屬子虛烏有,而本案的歷審判決亦均證明並無此事。

市府強調,本案歷審判決的調查結果,均明確證明陳菊市長當日並無離開市區,更不可能泡冷泉,證實邱毅所言均是子虛烏有。市府表示,經調查已確定是子虛烏有的言論,卻被法院以「已盡查證義務」判決邱毅無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此例恐將造成日後政壇謊言充斥,社會亦無公理可言的後遺症。

高市府表示,邱毅在318學運時期「指花為蕉」,其公眾形象社會早有定論,市府肯定檢方在訴訟過程詳盡調查並提起上訴,證明陳菊市長當日並無離開市區,還陳菊市長清白,但對法院判決邱毅無罪的結果仍表遺憾與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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