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彥謀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控訴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二審高等法案判決無罪,全案定讞。
柯建銘控馬英九洩密與誹謗
此案於2013年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幫助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消息源自特偵組監聽到王柯二人的通聯內容,讓馬英九決定以此拔掉王金平的不分區立委資格,進而辭卸立法院長,也就是「馬王之爭」。由於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曾至官邸向馬英九及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引發洩密爭議。
柯建銘控告馬英九洩密的理由,是指馬英九涉嫌透過秘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紀錄,加上馬英九召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等。
今年3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主要認定柯建銘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提供其他秘密資料;至於馬英九於記者會說柯建銘涉關說,一審法官認為,此乃可受公評之事。柯建銘不服,提起上訴。
柯馬於高院辯論庭言詞交鋒
馬柯2人在9月初的辯論庭,曾激烈交鋒,柯建銘指馬英九發動政爭指揮辦案;馬英九反指柯建銘涉司法關說,不道歉也不認錯。
柯建銘當時提到,期待終結特務治國,一審判馬英九無罪是枉法裁判,他指出台北地院認定馬英九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判無罪,明顯扭曲、僭越憲法,且行憲到目前為止,沒有一位總統使用這項調解權,太陽花學運期間,馬英九也要運用院際調解權,但遭王金平拒絕。
柯建銘在庭上抨擊,馬英九上台後,以司法追殺,例如特別費案,民進黨人全被起訴,國民黨則一個都沒有,這就是特務治國;4年前發動政爭,指揮辦案,檢察官先製造案由,再違法監聽,標準「假關說、真鬥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供的「專案報告一、二都是鬥爭計劃書」。
馬英九在庭上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應維持一審無罪判決」,社會對關說反感,日前一名議員為民眾銷掉罰單,遭判刑及褫奪公權確定,失去議員資格;還有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關心」受刑人假釋,都受到非議。馬英九說,柯建銘大言不慚說自己沒有關說,打擊司法威信,不道歉、不認錯,還對他提告,這是立法委員應有的表現嗎?
柯建銘敗訴主因在於缺少證據
馬英九及其律師辯稱,該事件是秘書林有振打電話給黃世銘,並非馬英九打電話給黃世銘,不構成教唆洩密。只是,接到電話的黃世銘,因洩密罪被判刑1年3月(可易科罰金),柯建銘據此一度信心滿滿,認為馬英九難逃法網,亦聲稱特偵組熄燈打烊,「特偵門」結束,現在馬英九把責任推給秘書,要來創造一個「秘書門」。
不過,由於柯建銘是提起「自訴」,但無法證明關鍵電話是馬英九還是秘書打給黃世銘,更無法證明馬英九有沒有要求黃世銘陳述監聽內容。司法判決黃世銘有罪,是因為他把相關情資洩漏,讓馬據此召開記者會,然而卻無法證實是否馬英九主動要黃世銘報告監聽內容。
再者,柯建銘在一、二審的言詞辯論,大多論及憲政、政爭等問題,然而就法官依法論法來說,仍然是就證據力判決。此次二審沒有推翻一審,即是採認一審沒有積極證據顯示馬英九教唆;另「柯建銘涉嫌關說」,高院也採認地院的「評論說」,而非加重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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