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彥謀
民進黨全代會9月24日在圓山大飯店召開,「特赦阿扁」與「對決柯P」是大會主題之外的亮點,重要性早已壓倒制定2018黨內初選辦法,不過,阿扁與柯P是政治議題,初選辦法是利益問題,政治議題關鍵在立場表態,利益問題則牽涉派系存續,很清楚的,政治不會凌駕於利益,但是在權力爭奪的檯面上,要有像阿扁與柯P這種「大是大非」的激情來裝扮,才叫做「全代會」。
赦扁三部曲是什麼?
「台灣地方議會特赦阿扁總統大聯盟」(赦扁聯盟),發起連署特赦前總統陳水扁,21日公布綠營縣市首長連署名單,除台南市及宜蘭縣代理首長李孟諺、吳澤成不是民進黨之外,包括高雄市長陳菊在內的11縣市首長都已連署。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對赦扁聯盟的舉動表示,特赦是總統的憲法職權,民選總統的決策必須對全民負責,也必須依照相關法律進行,執政黨歷來都不是「以黨領政」。
赦扁聯盟總幹事、高雄市議員蕭永達說,黨代表591人,已有511人連署;希望民進黨的政治運作是「黨政同步」,總統兼任黨主席是藉政黨做為平台,讓府院黨融為一體,全體黨公職向人民負責。他亦批評黃重諺的說法不合情理。
在立法院推動連署的立委許智傑表示,區域立委50人,43人連署,連署率8成6。許智傑指出,特赦是總統職權,但既是民意所趨,壓力應由全體民進黨員共同承擔,不應由總統一人來承擔。赦扁有「三部曲」:第一部民進黨全代會通過赦扁案,第二部「赦免法」修法通過,第三部是總統行使特赦職權,他將按程序逐步推動。
赦免法修法在立法院被擱置
由此可知,並不是全代會通過赦扁案,阿扁就會被特赦;既然阿扁還不會被特赦,赦扁案通過也就無妨。至於赦免法修法,要經過立法院三讀程序,從提案,列入議程,交付委員會審查,再經過朝野協商,然後到院會表決,時程可長可短。2016年5月綠委蔡易餘就已提案,也列入報告事項中,到現在仍無進展。
等到赦免法通過,還要等總統公布法律,然後什麼時候特赦,什麼情況下特赦,蔡英文要不要特赦,仍然不確定,蔡英文對特赦阿扁也從未積極表示過意見。全代會後,民進黨的重頭戲-黨內初選登場,然後從初選到大選,一刻不得閒,赦免法在國會被暫時擱置的機會也很高。
2018年底大選後,緊接著又將備戰2020年初的總統大選,時間只有短短一年左右,從全國競選總部、各地方競選總部組織的成立,到後援會、小英之友會的張羅,勢必耗掉赦免法的修法進程。相關人士認為,修赦免法還是會受到當時民意的左右,在蔡英文連任之路上,是否先避掉阿扁這個爭議話題,也是可能的。
有罪之身被特赦還是有罪
赦扁聯盟主張此事應由民進黨共同承擔,不過,當進入第二階段的修法時,主導者是綠營立委,一旦三讀通過,好的話是立委收割成果,不好的話也是立委承擔罵名。到第三階段,決定權是在蔡英文一人手裡,好壞都是由她一人扛起,這時還有多少人會記得,曾有9成多的黨代表與地方諸侯連署通過赦扁案?
國民黨從2014年一路潰敗到2016,囚禁阿扁及保外就醫,都不是選戰勝敗的主要因素。有媒體報導,陳水扁對此次連署案,透過Line下指導棋,之前也有本土社團呼籲蔡英文年底前特赦,說明阿扁是希望被特赦;然而,若被特赦,是在有罪定讞的情況下,或許他可以接受,但是對民進黨是不是一大汙點呢?
當然,「重審」也是一途,但黨內持這種主張的人很少,重審曠日廢時,如果再被翻出當初未查到的貪污證據,簡直萬劫不復,但是也有可能讓阿扁翻身;如果阿扁堅持他是被中共及馬英九共同陷害,或許,應該爭取的是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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