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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12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由司法院、行政院及法務部共同公布的「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提出回應。執行長陳雨凡律師表示,半年來的改革離人民遙遠,無感的司改,成績不及格,期待接下來可以補考得高分。

效率太慢太消極 人民要如何有感?

董事長林永頌律師認為,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進步」是「無感的」,去年8月中司改總結會議結束後,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網站就停止更新,在民間要求下,到今年3月才會有司改落實的單一網站,人民要如何有感?

林永頌說,官方報告都在發表大部頭法案的修法進度,但不用修法就可以進行的改革方案,看不出來進度何在。官方直到今年2月才針對會議87點決議回應「主協辦機關」是哪些,這樣的效率,實在過慢,也太消極,人民如何滿意?

林永頌指出,司法院、法務部並沒有全部回應如何落實決議,其他部會有些則完全沒有回應。目前有進度的部分,政府有沒有建立「成效評估指標」?由誰評估?這些都看不出來。

民間司改會希望,未來能建立一個金字塔的訴訟制度,司法院有草案,但沒有「配套」,當訴訟救濟門檻越關越小,冤案的救濟、裁判的品質都是重要的配套制度,但沒有看見。

妨害司法公正罪涉及限制言論之虞

至於人民參審,林永頌質疑,究竟是陪審還是參審,國是會議決議委員表決是7:7,為何司法院只選擇一種參審,不願意參審、陪審一起試行。而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假如一個工廠產品不良率或接到客訴,一定都得處理。台灣的司法有問題卻沒有積極處理,企業不會這樣做。

有關律師淘汰機制,民間司改會表示贊同,但認為不是由法務部以「行政權」管制律師,而是由全國性律師公會依司改國是會議設置倫理風紀的委員會處理。

針對《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陳雨凡說,妨害司法公正罪是很大的一個概念,包括「媒體評論假設被認為有妨害司法的話,是否必須入罪?」以及像是日前彰化院檢糾紛,有所謂的「藐視法庭罪」,或是被告作偽證,是否應另列一條罪?

民間司改會認為,此涉及限制言論自由或媒體的報導自由,所以持保留態度,若媒體能建立自律機制更為妥當。

建立量刑準則僅供法官參考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在司法改革報告時表示,2016年人民對法官信賴度為35.8%,2017年小升至39.6%;司法公信力不彰成因很多,這種現象足以反映既有的訴訟權保障機制不足,若人民無法在法院獲得受公平審判的機會,「要不要司改」將從單純的政策選擇,提升成憲法委託。

許宗力說,訴訟救濟機制是司法系統根基,改革應該由此做起。司法院力推「國民法官」,讓人民參與審判及終審法院設大法庭,兩者都在進行中。他指出,除了法院見解歧異,量刑差異也是民怨來源,司法院將建立準則供法官參考。

許宗力提到,民眾對於類似案件有不同量刑,有不少怨言,例如甲法官可能量刑較重,但換成乙法官審理時量刑就變輕,因此決定在現行的量刑架構下,以刑法學為基礎,融入犯罪學觀點與實證分析,建構出一套罪刑相當、量刑一致的準則,供法官判決時參考。

法務部長邱太三指出,為落實檢察體系中立,主任檢察官改由基層檢察官票選推薦;偵查不公開方面,將加強「連帶責任」,要求檢、調、廉、警遵守新規定。未來,檢察權可能引入人民檢察審查制度,沒有告訴人的重大案件,若檢察官不起訴或簽結,可交由「檢察審查會」審查,若認為偵查未完備,可建議檢察官續查,或逕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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