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彥謀
喧騰一時、與國艦國造有關的慶富案,高雄地檢署12日偵查終結,將原資本額5億多元虛增到40億元,並造成聯貸銀行團130多億元損失的慶富董事長陳慶男、其妻陳盧昭霞董事、兒子陳偉志副董、前執行長簡良鑑及顧問李維峰等5人,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公司法、洗錢防制法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
專案小組檢察官指出,慶富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從重求處陳慶男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陳偉志25年,罰金6億元;簡良鑑20年,罰金3億元。檢方起訴書指出,陳慶男、陳偉志、陳盧昭霞、李維峰與簡良鑑,及慶富造船公司、慶洋投資公司、慶峰產公司等3法人,經調查犯罪事證明確,均予提起公訴。
雄檢:慶富危害金融體系與國家利益
檢方認為,海軍為強化國家海域自主防衛能力,籌辦獵雷艦採購案已逾10餘年,歷經萬難終於在2014年10月23日由慶富得標。陳慶男等人自知公司資本額過低、無力負擔鉅額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且慶富集團尚有其他投資事業欠缺資金等龐大資金缺口之際,共同謀議以虛偽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等,向多家銀行詐得高額過渡性融資總額。
起訴書指出,為促使銀行承作聯貸意願,慶富公司先後4次辦理虛偽增資,致第一銀行因此同意擔任聯貸案主辦行;再循過往向銀行詐貸過渡性融資模式,以境外紙上公司所簽訂的不實合約、商業發票等,向聯貸銀行團詐得購料周轉金後,隨意挪用。
慶富此舉,引發社會大眾質疑海軍辦理採購過程存有弊端,使海軍過去10餘年努力付之東流,且所有不利均歸屬於聯貸銀行團,受害總金額高達130多億元,嚴重危害金融體系與經濟秩序,又未完整交代相關款項流向,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一銀、高銀都無涉及背信及違法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揭露慶富案的過程,也點名幾位黨政高層人士疑有介入,雄檢調查後,認為沒有官商勾結犯行,包括國防部並沒有涉貪包庇,一銀、高雄銀行無涉及背信、前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長王端仁及承辦員未涉及違法、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均未「介入」等不法事證,因此簽結結案。
檢方表示,經查若慶富未以虛偽不實的商業發票向銀行詐貸,獵雷艦應仍能持續建造,不至有構成違約情事,而分別遭國防部、聯貸銀行團解除合約,所以實難以最後結果評斷銀行內部人員於處理獵雷艦聯貸案過程中,有損害銀行利益的背信犯行。
簡太郎與黃志芳都未涉入慶富案
再者,關於興達港土地開發案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由廠商自提的案件,並非適用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且經專案小組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無洩密情事,前局長王端仁等人有違背法令;至於是否有逾越行政倫理規範協助慶富取得土地使用之情形,將送請高市政依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
至於有無涉嫌背信?雄檢指出,高雄銀行因承辦履約保證貸款並收取1.2%手續費,為該銀行賺進高達2000萬元以上的營收,更足證高雄銀行相關人員並無背信犯嫌。
雄檢的檢查也指出,並無外傳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良是收到來自總統府轉交陳慶男的陳情信後,才啟動協調會議情形,簡太郎亦無對各家銀行施壓,迫使各家銀行決定主辦、參貸與否失去客觀判斷,而損害銀行利益;前新南向辦公室主任、現任外貿協會董事長的黃志芳,也無涉及慶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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