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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產業創新條例」本會期未能在立法院通過,總統馬英九在臨時會召開前與黨籍立委座談,特別指示該法是下會期的重點項目。問題是該條例存在不少爭議,民進黨反對立場堅決,若沒有持續協商溝通,難保不會成為另一個「地制法」的炸藥。

事實上,國民黨團北會期重點法案是「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亦即行政院組織再造,另一案就是「產業創新條例」。原本以為兩案都將面對民進黨強力阻擋,因此書記長呂學樟才表示,若兩案都沒有通過,才需要召開臨時會。

不料,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順利過關,產業創新條例沒過,這就有點尷尬。但是馬英九幫黨團解了套,把「地制法」修正案列為臨時會的唯一法案,使得國民黨要召開臨時會有了合理基礎。

祇是民進黨對產創條例的反彈力量,不下於地制法修正案,因此即使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朝野難免還會有一陣慘烈廝殺。民進黨科技立委柯建銘反對態度相當強烈,他說,「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廢止後,政府應該針對不同的需要,分別制定不同的法規,不是又學促產條例,把租稅優惠、工業區開發等不同面向的東西,又都綁在一起,搞出產創條例這個「四不像的大怪獸」。

該條例主要的爭議,主要是第二章「稅」的部份,以及第十章「園區設置」。民進黨一向主張輕稅簡政,因此反對該條例祇為大財團減稅。依照行政院的版本,國際企業總部的減稅,可能超過一百億。

此外,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企業都可開發園區,可比照都市計畫進行更新、容積移轉等規定,很像是「農村再生條例」的翻版,讓農業區可以變成商業區,也容易淪為炒作土地的工具。這種隨意侵犯私人財產的做法,民進黨咸認有違憲之虞。所以民進黨認為,這部份應該等待「國土計劃法」通過後再討論。

黨主席蔡英文參加黨團會議也特別提到,產創條例中四項減稅優惠,將會再增加國庫四百七十六億元的稅損,讓社會各界憂慮,尤其營所稅從今年起降為二五%至二十%,產創條例應以直接補助取代減稅,做為獎勵創新的手段。

民進黨認為,行政院版產創條例草案,破壞稅制公平、增加國庫負擔,僅大財團受惠,且給予行政部門太多空白授權,是政府執行浮濫的開始,甚至有鼓勵炒作土地開發、協助財團強徵民地等條款。要求必須先解決這些問題後,並且廣邀社會各界做完整討論。否則民進黨一定反對藉產創之名,行圖利財團的立法。

<2010.01.21刊載於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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