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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根據聯合國肥胖監測小組—IOTF最近所公布的資料顯示,台灣六至十八歲兒童及青少年的肥胖盛行率為二六‧八%,在五十九個被監測國家中排名第十六,叫新加坡第三十二名、日本四十名、南韓四十一名、中國四十三名的新生代都還要胖。

包括趙麗雲、吳育昇、林鴻池、江玲君等立委,共同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訂定「學校午餐法」,以「法律」位階來保障學生午餐的供應制度,管控營養午餐的品質與安全,免得學生吃了午餐有體重卻沒體力。

根據提案內容,美國在一九四六年就公布「國家學校午餐法」,一九六九年美國總統簽屬「兒童餐衛生法」,一九九五年聯邦政府正式通過「美國學校午餐法」,對於各年齡層學童營養午餐應攝取的熱量、營養、膽固醇等都定下攝取標準。

日前教育部發函要求學校推廣營養午餐一周一日「無肉」,希望能節能減碳,結果被認為模糊焦點,所謂「減碳餐」與學生食品安全並無絕對關係。趙麗雲等立委乾脆提案,直接要求政府訂定法律來規範,也不無道理。

但是坊間美食誘惑太多,兒童又多安親班或補習班,油炸食品實在太多,不論要減肥或減碳,似乎也不是一部法律可以解決。

<2010.04.15刊載於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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