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彥謀
「行政院組織改造法案」於一月十二日完成三讀,一百0一年一月一日,新的政府組織即將上路,這個影響廣大公務體系運作的計畫,在未來的一年半,各部會機關都將緊鑼密鼓進行業務調整、納編與裁撤的工作。
在組織法立法後,「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於一月十九日,開始進行相關推動作業的規劃,也邀集七項配套措施的權責機關,共同研商作業細節,還辦理各機關副首長策勵營及承辦同仁說明會。
根據消息,在二月底前,新成立的部會,都已被要求提出組織調整規劃報告,「行政院組改小組」也經過初步審查,提出意見。例如「經濟及能源部」,「組改小組」建議其業務執掌與組織設計,可參考立法院甚議過程之各界意見,妥適予以調整,突顯「能源」為該部名稱的一部分。
「科技部」主要是由國家科學委員會改制,組織業務功能範疇須重新確立,與其他部會的橫向聯繫、科技應用與科技產業結合,勢必要進一步家以整合。
在新的組織基準法中,明定三級機關署局總量上限為七十個,且政院內部的「組織調整作業原則」第三點,也規定「各部會所屬署、局總數,原則上以參考各部會現有所屬機關數(不含附屬機構),及各部會先前提報擬設之所屬機關數為準」,但是像「財政部」及「環境資源部」所提的調整內容草案,與該原則不符,已被要求重新檢討修正。
各新機關組織調整規劃目前被分為三十個小組,原「國家科學委員會組織調整規劃分組」,改為「科技部組織調整規劃分組」;原「經濟部組織調整規劃分組」,改為「經濟及能源部組織調整規劃分組」。
此外,由於各部會提報新機關組織法案時,因二級機關組織法必須明定三級機關名稱,所以也須一併呈送三級機關之組織法草案到行政院,作為通盤考量署、局配置的合理性與衡平性。而且該二、三級機關處務規程及編制表草案,也要一併提送,作為審議的參考。
在五月底前,「組改小組」分梯次審定各新機關組織調整規劃報告,各項配套措施分組亦隨之完成法令、標準作業流程的頒布。八月底前,各部會分為三梯次,提送各新機關組織法草案,先由研考會會同行政院法規會等相關機關審查後,陸續提報行政院。
院會通過後,各新機關就要成立籌備單位,承接原組織調整規劃分組的各項作業,之後並根據七大配套措施,分別設立七個作業單位,分工規劃並辦理各項籌備工作。
至於七大配套措施,是由各權責機關分組統籌辦理相關事宜,七個分組將分工推動,透過所組成的「組改服務團」提供各機關服務。
首先,關於組織調整及綜合規劃部分,由研考會負責;員額配置(移撥)及員工權益保障,由人事行政局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負責;法制作業由行政院法規會負責;預決算處理由主計處負責;財產接管及辦公廳舍調配,由國有財產局負責;資訊改造、檔案移轉均由研考會負責。
如果在組織改造期間,涉及到前述各面向的議題,均由權責機關逕行收文及研議,有需要回應事項則由該權責機關答覆,研考會也可視狀況,邀請各主政機關召開協調會議。
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時間表
期程 |
推動事項 |
|
審定期 |
99年2月底前 |
各新機關組織調整規劃分組,視需要修正組織調整規劃報告。 |
99年5月底前 |
1.行政院組改小組分梯次審定各新機關組織調整規劃報告。 2.各配套措施分組完成各項法令、標準作業流程及手冊並函頒。 |
|
籌備期 |
99年8月底前 |
各部會分梯次提送新機關(中央二級及三級)組織法草案。 |
99年11月底前 |
行政院分梯次完成各新機關組織法草案審查。 |
|
99年12月底前 |
陸續成立新機關籌備單位,繼續推動各項工作。 |
|
100年1月1日起 |
視立法院審議各新機關組織法草案進程,彈性推動新機關籌設。 |
|
啟動期 |
101年1月1日 |
開始啟動行政院新部會架構。 |
資料來源:行政院 整理:李彥謀
組織調整三梯次
文◎李彥謀
民國一百0一年一月一日,新的行政院組織就要開始實施,因此在明年一月前,所有各機關組織法草案都將送到立法院,利用兩個會期進行審議。
目前行政院規劃三梯次,每梯次有十個部會,第一梯次的十個部會,都是現有的部會,且涉及到業務與組織調整的部分較少,情況相對單純。這些部會的規劃報告已在三月底完成審查,六月底前提送新的組織法案,九月底前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就函送立法院進行審議。
第二梯次就涵蓋新設立的機關,例如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國家發展委員會,以及主計總處與人事行政總處等。其中以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業務調整,涉及研考會、經建會、工程會與主計處等單位為最多;行政院本部也包括秘書處、內政部、新聞局與消保會等。
第二梯次各單位的規劃報告要在四月底前審查完成,七月底前提送組織法,十月底函送立法院審議。
至於第三梯次,是新機關最多的梯次,例如經濟與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環境資源部、文化部、科技部與海洋委員會。其中牽涉範圍較廣的則屬環境資源部,要統合目前環保署、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與農委會等業務;文化部統合文建會、教育部與新聞局,也被認為較複雜與工程龐大的新部會。
組織名稱不動,但業務擴增的單位是財政部、教育部。財政部納入內政部與工程會部分業務;教育部則整併體委會全部業務與青輔會的部分業務。另外,綠營執政時要設立的海洋事務部,則改為海洋委員會,業務也大有不同,主要是海巡署與研考會的業務整併。
此梯次規劃報告,要在五月底前審查完成,八月底提送組織法案,十一月底前函送立法院審議。
然而,明年是立委任期的最後一年,也是拼選舉之年,各機關組織法案都要經過三讀程序,包括委員會的審查與詢答,屆時立委是否能專注於此,也是令人擔憂。而且,會不會出現「挾怨報復」或「要脅勒索」的情事,還要看政院的立場夠不夠堅定。
若以政治的角度觀察,明、後年有立委與總統大選,各機關的組織法很難不成為朝野攻防的焦點,綠營擔心藍營的行政資源放送,藍營也擔心綠營的拖累戰術。不過,年底五都選舉結果,也是影響行政院組織調整方向與進度的一個指標,畢竟朝野實力消長,對政府的影響力也會有所增減,是值得觀察之處。
行政院組織調整之三梯次作業規劃
梯次 |
第1梯次 |
第2梯次 |
第3梯次 |
部會別(視調整情況擬案情形及各新機關調整繁簡程度分梯次辦理) |
陸委會 金管會 僑委會 退輔會 原民會 客委會 中選會 NCC 中央銀行 故宮博物院 |
行政院本部 國防部 法務部 勞動部 農業部 衛生福利部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計總處 人事行政局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內政部 外交部 財政部 教育部 經濟及能源部 交通及建設部 環境資源部 文化部 科技部 海洋委員會 |
規劃報告 審查完成 |
99.03.31 |
99.04.30 |
99.05.31 |
各部會提送 組織法草案 |
99.06.30 |
99.07.31 |
99.08.31 |
組織法草案審查完成,函送立法院 |
99.09.30 |
99.10.31 |
99.11.30 |
資料來源:行政院 整理:李彥謀
行政院各機關組織調整規劃分組分工表
項次 |
新機關名稱 |
區塊業務內容建議 |
原機關 |
1 |
內政部 |
民政、地政、戶政、役政、警政、入出國及移民、消防及空中勤務等。 |
內政部 |
2 |
外交部 |
外交、條約、國際組織等。 |
外交部 |
3 |
國防部 |
國防政策、建軍規劃、軍政、軍令、軍備事務及國防教育等。 |
國防部 |
4 |
財政部 |
國庫、賦稅、國有財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府採購等。 |
財政部、內政部、工程會 |
5 |
教育部 |
各級和各類教育、學術審議、社會教育、國際教育事務、全民運動及競技運動等。 |
教育部、體委會、青輔會 |
6 |
法務部 |
檢察行政、犯罪防治、犯罪矯正、更生保護、肅貪、政風業務、行政執行、法規諮商等。 |
法務部 |
7 |
經濟及能源部 |
工業、商業、貿易、投資、智慧財產權、標準及檢驗、能源、中小企業、創業輔導、產業園區等。 |
經濟部、青輔會 |
8 |
交通及建設部 |
各類交通政策和產業、營建產業、公共工程基礎建設及技術規範、觀光等。 |
交通部、內政部、工程會 |
9 |
勞動部 |
勞資關係、勞動條件、勞工福利、勞工保險、勞工安全衛生、勞工檢查、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國際勞動事務等。 |
勞委會、青輔會 |
10 |
農業部 |
農業、漁業、畜牧、農業推廣、農業金融、農業生物科技等。 |
農委會 |
11 |
衛生福利部 |
健康政策及福利、全民健康保險、疾病防治、藥物食品、福利服務、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 |
衛生署、內政部 |
12 |
環境資源部 |
環境保護環境監測水利礦業地質國家公園森林保育氣象水土保持及生態保育等。 |
環保署、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 |
13 |
文化部 |
文化政策、文化資產、文化設施、文化創意產業、出版產業、廣播電視產業、電影產業、文化國際交流等。 |
文建會、教育部、新聞局 |
14 |
科技部 |
全國科技政策之規劃、協調、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科技學術基礎研究等。 |
國科會(行政院科技組顧問)、原能會 |
15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行政革新、經濟發展與社會建設等政策之規劃、協調、資源分配及績效評估、政府資訊管理、檔案典藏應用。 |
研考會、經建會、工程會、主計處 |
16 |
大陸委員會 |
總體大陸及蒙藏政策之運籌、兩岸經貿文化交流之規劃、統合、協調及協商等。 |
陸委會、蒙藏會 |
17 |
金管會 |
金融制度法令、重要金融措施及處分、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之管理、監督及檢查等。 |
金管會 |
18 |
海洋委員會 |
總體海洋政策、海洋資源、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文教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協調、海岸巡防。 |
研考會(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幕僚機關)、海巡署 |
19 |
僑務委員會 |
僑務及僑社、僑商、僑民之服務 |
僑委會 |
20 |
退輔會 |
退除役官兵就業、就學、就養、職業訓練、生活輔導、救助及權益照護等。 |
退輔會 |
21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衛生福利、經濟及公共建設、保留地管理及傳統領域管理等政策之規劃、推動及協調。 |
原民會 |
22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語言、文化、教育之保存與推廣、客家傳播媒體之推動、海外客家事務合作及交流。 |
客委會 |
23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政府預算及會計制度、公共資源配置、公務及事業預決算、內部審核、政府財務資訊分析、人事業務革新等。 |
主計處 |
24 |
人事行政局 |
人事政策規劃、公務人力運用、員額管理、公務人力考核及訓練、公務人力給與及福利、人事業務革新等。 |
人事局 |
25 |
中央銀行 |
貨幣、信用及外匯政策、協助金融體制的建制與改革、國幣印製等。 |
中央銀行 |
26 |
故宮博物院 |
歷代古文物及藝術品之整理、保管、徵集、展示、研究及闡揚。 |
故宮 |
27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等。 |
中選會 |
28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等。 |
公平會 |
29 |
國家通訊委員會 |
通訊傳播監理通訊傳播系統及設備之審驗通訊傳播傳輸內容分級制度等。 |
通傳會 |
30 |
行政院本部 |
國內傳播、國際傳播、性別平等、公共關係、法制事務、消費者保護、政府發言等。 |
行政院秘書處、內政部、新聞局、消保會 |
資料來源:行政院 整理:李彥謀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