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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周審查「會計法」修法,其實就是修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結果藍綠上演推擠戲碼,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強渡關山,5分鐘內速戰速決,把該修正條文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問題是,距離真正的修法解套,還有多少日子,需要慢慢數饅頭。

同意修法,不同意溯及陳水扁

民眾黨、時代力量,立場也很清楚,反對「溯及既往」,即就算修法通過,也不能適用前總統陳水扁。但是,他們的「質詢權」被剝奪,當然,國民兩黨又被罵了,藍綠全武行,讓在野黨不能就事論事。

事實上,國務機要費修法,橫豎都要完成委員會審查,不管須歷經5次會議、還是5分鐘,都要過,何不好好走一遭,不議事妨礙,讓登記發言的立委問個滿足,如果民進黨召委連民主程序都不顧,當年「服貿協議」半分鐘鬧劇,就再次重現。

行政部門這次未提出修法對案,隱喻「修法是民意代表所為」,審查時,相關官員可以不被邀請列席與備詢,即使出席,也不會有所表示。國民黨最想問的,無非「誰沒有拿陳水扁的錢?」此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審查,不會有答案,質詢也是白搭,不如打一場混戰,回去各自向支持者交代。

全武行,民進黨期待的劇情?

民進黨期待的劇情,在國民黨的配合下完成了。若按議事規則,朝野立委輪番上台,民進黨與陳水扁就如同被凌遲。重點是,陳水扁的案子錯綜複雜,討論國務機要費,有人會把給馬永成等幕僚的犒賞拿來講,包括外交機密,如奉天專案、南線專案、支持中國民運人士王丹的費用,也有給「施明德基金會」費用,再次冷飯熱炒。

亦會有「走鐘」的立委,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以及扁嫂吳淑珍、陳致中、甚至趙建銘等,全都提來問問,把國會變成法院、立委成了法官,這對於重啟審判的相關案件程序,只會更混淆。

有人說,不論「國務機要費」有沒有修正,都無法改變阿扁貪污的事實,而即使國務機要費被修正且溯及既往,陳水扁還有其他的案子,並不是國務機要費沒事,他就全身而退。

不解決,當代政治人物能力有問題

扁案自始就是因政治而衍生的法律案件,最終仍要政治解決,只是由誰來處理與承擔政治後果?蔡英文總統有「赦免法」為依據,過去6年她讓扁案成了冷案,不讓其影響民進黨執政,把傷害降到最低。蘇貞昌、呂秀蓮、謝長廷等曾在扁政府的高層,也不對「特赦」多言,畢竟這是總統的權力。

對阿扁而言,若沒有「扁案」,下台12年後,還會有追隨者嗎?扁案不到終點,就會有扁迷的同情。陳水扁已是自由之身,能開節目當主持人,邀請他想對談的人士,他曾為選舉站台,到台北參加募款、餐會、記者會,沒人阻攔。日前他突為「國務機要費」喊冤,陳致中就在隔周的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黨內初選,於前鎮小港區獲得第一,能不佩服阿扁把司法化為政治的表演嗎?

扁案是一個典型政治教材,可以探討、批評、研究之處甚多;但在台灣持續邁向民主深化的過程,不去解決它,顯示這一代政治人物的能力還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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