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課徵草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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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類

短期交易的非自用住宅

依持有時間長短分級課稅,1年以下依實際交易價格課15%、2年以下課10%,持有2年以上的交易不課奢侈稅。

每人名下只能有一棟自用住宅,只要第二棟不動產在兩年內轉手,就要被課至少10%的稅;夫妻只能有一棟自有住宅。

交通類

私人飛機、遊艇、自用汽車

價值300萬以上,其中飛機並非作為大眾運輸、遊艇與汽車不論登記在個人或公司名下,都要課10奢侈稅。

勞務類

高爾夫球證、俱樂部會員證

超過50萬元須課10奢侈稅。

保育類

皮草、龜殼、玳瑁和珊瑚

超過50萬元須課10奢侈稅。

整理:李彥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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