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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周「通過」「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案」,交通部立即表示反對,認為應該將汽燃費納入能源税徵收,會向賦改會提出構想。而社會輿論的壓力頗大,認為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因此朝野黨團都不約而同未將此案送院會進行二、三讀。

令人好奇的是,若此案會引來民意的強力反對,為何提案的立委會不清楚,還願意一意孤行,難道他們不食人間煙火,還是如外界繪聲繪影的描述-大方的擁抱業者,有對價關係,不得不向利益靠攏?

交通委員會是立法院八個委員會中「油水」比較多的一個,每次都被立委搶破頭,甚至還抽籤決定。這次召集委員由黃昭順與陳根德擔任,很巧的是,負責提案修法的是黃昭順,當天主席則是陳根德,會議是全天,排定法案審查時間一小時,另外七個半小時則是與教育委員會聯席審查NCC委員同意權案。

奇怪的是,「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案」爭議性大,朝野未有共識,甚至行政與立法意見分歧,正常來說應該不會被排入議程,應把重點放在NCC委員的審查上,但輪值召委陳根德卻把此案列入,也讓外界有了揣測的空間。

本來,當周的輪值召委是黃昭順,但因為她要爭取國民黨中常委須忙碌拉票,無暇主持,因此與陳根德對調,但是陳根德一開始並不打算把此案列入議程,且提案的黃昭順也沒有非要在這會期審查這個修法的打算,不過據瞭解,立委王幸男曾打電話給陳根德希望將此案排入議程。

王幸男對於免徵汽燃費的修法也相當積極,他在會議當天提出關於此法案的修正動議,獲得跨黨派六位立委連署,無獨有偶,立委楊麗環也提出修正動議,同樣獲得跨黨派四位委員連署,而黃昭順的版本則有六位交通委員會的立委連署。這三位提案人的版本立意相當,差別祇是適用範圍,但先後加以對照,贊成擴大適用免徵汽燃稅的立委有十三位,已達該委員會十五位的絕大多數,想當然爾,這是沒有爭議的法案,不須討論都會通過。

但是,主席陳根德於當天宣讀此案過後,作出裁示,將黃昭順、王幸男與楊麗環的提案一併送交朝野協商,表面上這個案子是過了,部分媒體也這樣報導,不過實際上卻還未完成在委員會應有的程序。因為三個版本送朝野協商,協商期是一個月,由提案委員所屬政黨召集各黨團進行,黨團協商一旦簽字同意,才算正式通過,再送至院會進行二讀。

目前立院已經休會,要朝野協商也要等到下會期,而且下會期交通委員會第一次開會審查法案時,還須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若有立委不同意,等於會議結論將被保留,是否通過、或同意交付朝野協商,那就再說了。所以一個法案要在委員會通過,並不是這麼簡單。至於主席陳根德為何如此裁示,當然是認為此案複雜性高,但是不作處理,可能又不能滿足某些團體的壓力。

據瞭解,前立委陳進丁在上一屆就在推動這個法案,他曾擔任彰化縣貨運商業同業公會、臺灣省貨櫃貨運公會聯合會、全國貨運公會、臺灣省貨櫃公會等會的理事長及常務理事,他為這些公會爭取權益「責無旁貸」,祇是不得其門而入,這屆有立委持續推動,當然樂觀其成,而當天他也在委員會現場「督軍」。

該法案主要提案人黃昭順,在五月就已經完成連署,但身為召委的她卻始終未將此案排入議程,據黃昭順助理轉述,黃昭順的目的祇是希望給予交通部壓力,與「擁抱業者」毫無關係,因為能源稅既然是馬英九的競選政見,又逢油價攀升,全民都在期待新政府盡快提出全盤能源政策,卻遲遲不見交通部有所動作。

立委楊麗環則表示,「所謂擁抱業者完全是無稽之談」、「我從未擔任與貨櫃貨運相關公會理事長,我是將瑞典與北歐國家的節能減碳做法引進台灣。」同樣的,立委王幸男也未擔任貨運相關公會理監事,祇是可以確信的是,這些相關貨運業公會在下次選舉時比較不會與這些立委為敵,可以方便立委爭取選票支持。

畢竟,誰都不想「立法怠惰」落在自己頭上,而且還競相加碼,這其實也是立委們相當普遍的現象,非此次交通委員會所獨有。真要解決問題,交通部應儘早提出完整政策與法案,以減少不必要的誤會與疑惑。

<2008.07.24刊載於新新聞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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