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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彥謀

行政院黨產會26日召開聽證會,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02號的「大孝大樓」,是否為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有違民主法治原則取得的「不當財產」,以及如果「大孝大樓」是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因建物及土地已移轉於他人所有,黨產會是否應該向國民黨追徵價額與價額如何計算?

大孝大樓興建與出售是空前絕後案例

據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大孝大樓的興建與出售,包括在民國66年間開始規劃的古亭區新隆里都市更新國宅興建計畫內,台北市政府函曾指出,「台北市轄境內歷年來的國民住宅興建案中,除新隆里國民住宅計畫外,其餘國民住宅興建計畫案未有另外單獨興建並出售辦公大樓情形」,黨產會指出,大孝大樓的興建與出售案是空前絕後案例。

調查報告指明,大孝大樓興建過程中,台北市政府函詢各機關承購意願,台北市警局等皆表達意願,但最後卻未讓政府單位承購,而是轉而決定整棟標售,並由國民黨借「民眾服務總社」名義標得。

調查報告提到,國民黨以執政優勢政黨地位,以私函方式透過北市府國宅處協調原具有優先購買的單位,又藉由非營利社團的投標資格限制,排除其他可能競爭對象,讓民眾服務總社標購大孝大樓,違反政黨本質及民主法治方式。

二度轉手獲利10億,國產淪黨產

位在中正紀念堂大孝門正對面的大孝大樓,黨產會指出,國民黨在1985年挾執政優勢,借非營利團體「民眾服務社」之名投標買下;1994年,大孝大樓的產權移轉給國民黨,且出租給行政院衛生署。

2003年,國民黨以13億元賣給光華投資;2004年,又以14.5億元轉賣給不動產公司,二度轉手獲利超過10億元,遭轟是國產淪黨產、黨產變私產的典型案例。黨產會認為要全力查證,如果認定為不當取得,將追徵7.8億元。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反駁說,大孝大樓的標售、買賣完全合法,「從一開始就是民眾服務總社去買的,最後國民黨是從民眾服務總社那邊再買過來的,根本跟借名登記是完全兩回事,黨產會一直都沒有把很多事講得很清楚,一再透過媒體放話,讓我想起以前曾參殺人的典故。」

國民黨不平,已繳納契稅754萬元

邱大展指出,黨產會指國民黨以私函影響政府決策,排除警察局、環保局等需求;實情是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曾表示,希望大孝大樓盡量單純使用,避免出售太複雜單位,以維護中正紀念堂安全。他提到台北市銀行等9個單位最後都無意承購,這部分黨產會為什麼不提?

邱大展表示,若是黨產會所述,國民黨借「民眾服務總社」之名標購,則可依當時的土地登記規則第86條規定,爾後以「更名」方式登記,可免負擔任何稅賦;但國民黨已經在民國83年3月3日以「買賣」方式,向民眾服務總社價購,並繳納相關契稅新台幣754萬多元。

國民黨指出,黨產會針對大孝大樓標售的合法性,在沒有具體事證下,不實推測台北市國宅處於招標前已決定得標對象為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並空言國民黨運用不當影響力設定招標條件,確保沒有其他投標競爭對象,這是刻意忽視實際各需用機關無法編列預算的事實。國民黨也提出,將保留對黨產會相關人員追訴涉偽造公文書刑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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